应科院工字〔2023〕5 号
各分会: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学校“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建设的关键之年。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表围绕中心,是教职工积极建言献策的重要措施。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提案征集工作,现就代表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提案征集时间
截至2023年3月17日下午5:00前止。
二、代表提案征集要求
1.征集代表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代表提案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共谋学校发展大计的重要形式。各分会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好落实好代表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职尽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认真撰写提案。撰写提案要站在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提出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意见或建议,要真实反映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意见建议,保证提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
3.教代会代表提案必须由1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提出,2名正式代表附议(若3名正式代表联名提出,则可不必有附议人),方为有效提案。提案人、附议人必须亲自签名(《代表提案表》见附件)。
4.教代会每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含联名提案人)最多只能提交2件提案,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5.非教代会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
6.代表提案应包括案名(题目)、案由(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内容(具体事项)和解决建议(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等内容。
7.代表提案要求观点清晰、言之有据、分析透彻、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三、代表提案征集范围
在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下述内容可作为正式提案: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目标,强化教育责任,创新培养体制,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促进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职业培训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提高校院两级的管理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实现“一流管理、服务师生”目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有下列情况的不予立案:(1)超出教代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限范围的问题;(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3)未经充分调查、考证,提案不符实的问题;(4)学校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5)提案人、附议人不符合要求。
四、代表提案的提交
教代会代表可通过各分会提交提案,也可由代表直接向校工会提交。纸质稿提交至校工会(综合大楼402A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习 利
联系电话:1829659827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代表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提案工作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代表提案,作为建议材料送达相关部门参考处理。
附件:一、香港六和资料大会第四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案表
二、《香港六和资料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
中国教育工会香港六和资料大会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