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本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感动应科”校园人物(集体)评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1-1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榜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现我校“三元育人”校本理念,充分挖掘校园先进典型,现将2023“感动应科”校园人物集体评选活动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致敬榜样精神 汲取奋进力量

二、评选时间

20231113日至20231130日

  1. 组织机构

    主办:香港六和资料大会

    承办:党委宣传部、团委学工、艺术团

    评审委员会

     任:黄玉林、彭迪云、江作军

    副主任:  立、周忠伟、 甜、  星、刘光华、胥懋云、房小珍、  敏、谢远健

    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冰雁卢胜勇刘伯川李园园李家刚何难绝

    宋春雷  张作霖赵新胜 殷南琰

      唐燕琴陶友弟黄春梅黄继磊

    董春燕缪银根黎晓明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

    办公室主任:  

    按姓氏笔画排序)

    冯超翔吕亮亮苏秋月 杨水明 宋文文张一帆张伟健张佳秋 赵贺贺贾鹏军 席金号黄海啸 程嘉明  樊友春

    四、评选名额

    共评选“感动应科”校园人物8名(集体视为1名)

    五、参评对象和标准

    (一)参评对象

    香港六和资料大会学生、教职员工(个人或集体),热心支持或捐助学校事业发展的优秀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2. 总体要求

    1.先进性。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真实可信,可学可敬。

    2.典型性。表现突出,无私奉献,能引起广大师生的情感共鸣。

    3.时代性。充分反映新时代特点,推动学校的建设和改革发展。

    (三)评选标准(下列条件符合一条以上均可推荐)

    1.学生参评标准

    ——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中有较强影响力,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心怀仁爱,乐于助人。无私帮助身边的弱势群体,积极参加扶危济困活动,表现突出;

    ——崇义友善,见义勇为。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及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伸张正义;

    ——诚实守信,一诺千金。言而有信,诚实不欺,坚持诚信为本,在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

    ——品德高尚,孝老敬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尊老敬老,感人至深;

    ——自立自强,百折不挠。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用对生活的热爱点亮自己,照耀他人;

    ——刻苦钻研,不懈探索。克服科研历程的层层困难,并取得优秀成果,在所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影响;

    ——勇于创新,自主创业。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带动周边人群就业,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责任感强,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庭、学校和社会;

    ——特长明显,追求卓越。在高水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作品(事迹)在校园中、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

    2.教职工参评标准

    ——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勇于创新,勤奋钻研。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在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中有重大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育人为本,关爱学生。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对学习上、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能给予及时关怀,能够耐心细致做好育人工作,事迹突出。

    ——勇挑重担、奋发前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决策和部署;在评建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中顾全大局,积极主动,献计献策、严谨细致,任劳任怨,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任务完成质量好、效率高。

    3.热心支持或捐助学校事业发展的优秀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参选人物可以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背景,只要他(们)在平时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用自己的故事,解读着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真正体现对党和国家、社会、自然、生命、亲情、友情的追求与梦想,从平凡中发现感动,给人以心灵的震撼。

    六、活动流程

    (一)第一阶段:宣传阶段(1113—1120日)

    通过微信、网页、微博、广播、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充分激发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大力发掘身边真实的感人素材。

    (二)第二阶段:推荐阶段(1120—1125日)

    推荐形式包括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三类。各学院、各单位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人选原则上不低于1名不超过3名。要注重从获得学校规定的各级各类奖项的人群中选拔顶尖的获奖者。自荐、他荐可直接报送相关材料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候选人需填写“感动应科”校园人物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2),并附个人(集体)事迹材料、事迹摘要及个人(集体)照片。事迹材料要以“感动”为主题,以事例为主线,语言朴实精美、生动感人,2000字以内;事迹摘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高度概括,400字左右为宜;照片能充分展现典型的事迹及形象。

    所有材料应于2023112217:00前报送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08226720@qq.com

    (三)第三阶段:评选阶段(1125日--1130日)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初步遴选,确定“感动应科”人物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物信息制作成“感动应科”校园人物专题网页进行宣传公示,评审委员会将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和负责的态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2023“感动应科”校园人物集体

    (四)第四阶段:表彰阶段(12月中旬)

    在香港六和资料大会2023“感动应科”校园人物集体颁奖典礼上进行表彰。

    (五)第五阶段:学习阶段

    利用微信、微博、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介对“感动应科”校园人物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展示,成立“感动应科人物”校园人物集体报告团,进行广泛宣传。

    七、活动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

    2.要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做好对典型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典型人物、事迹在师生员工中的影响面,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评选过程要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评选的重点在于“感动”,要感之以心,动之以情,任何人不得拉票竞争,诋毁他人。

    4.要做好有关资料、材料的收集和总结工作,上报材料要及时,真实可信,具有感染力和震撼力。

     

    附件:

    1.2023“感动应科”校园人物评选候选人申请表

    2.2023年“感动应科”校园人物评选候集体申请表

     

                  

                           香港六和资料大会

                       20231114

 

编辑:崔新禹
审核:黄继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