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养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学校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根据根据《关于2023年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选聘条件
申报产业教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热心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等工作;
(二)原则上应具有拟聘任相关学科(领域)本科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职称或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三)原则上应为规模以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科技创新人才或荣获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称号,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或科研技术水平;
(四)身心健康,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与精力从事产业教授工作。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60 周岁,国家级人才或大中型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可放宽至 65 周岁;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选聘。
(一)在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等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二)行业学会(协会)负责人和著名专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生产运营或技术负责人;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
(三)在人才培养、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委托科研项目、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方面予以支持者;
(四)与学校有较好的“政产学研金介用”合作基础,所在单位与我校建立了现代产业学院等产教融合平台。
三、选聘需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聘任数量 |
岗位职责简述 |
产业(专业) 领域要求 |
1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1.主要负责申报各级产学研科研项目,开展具体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 2.完成学院给定的其他社会科技服务任务;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 3.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学、研科研经费任务; 4.参与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合作科研及产业学院建设相关工作; 5.熟悉电子学科相关领域的发展和研究热点,对学科发展方向有深入的了解; 6.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推动团队整体水平的提升。 7.具有丰富的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电子信息相关技术和开发工具使用,能够引领学生开展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与电子信息产业相关企业建立紧密联系,促进产学研合作。 |
电子信息领域有一定权威 |
2 |
软件工程 |
1 |
1.参与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教学改革活动; 2.推动所在单位成为学校的产教融合基地,搭建行业企业与学校的对接桥梁,与学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教材建设、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等; 3.参与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合作科研及产业学院建设相关工作; 4.探索产教融合新机制,构建产教研一体化平台; 5.与产业教授所在单位共建各类研发机构,引导和鼓励本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创新创业,优先向产业教授所在单位转化先进科技成果。 |
信息技术的应用创新产业领域 |
四、产业教授职责
1、参与我校人才培养与教学工作,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参加生产实践,或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和毕业设计(论文)等;
2、推动所在单位成为我校产教融合基地;
3、搭建行业企业与我校对接的桥梁,与我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教材建设、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等;
4、推动所在单位与我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参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选聘程序
1.12月1日前,产业教授申报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
我校提出申请(不得同时申请其他高校),提交《产业教授情况汇总表》(附件2)《江西省高校产业教授申报书》(附件3,《申报书》中所需证明材料目录及扫描件等材料一并提交)、及《江西省高校产业教授基本情况表》(附件4)。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请于12月1日前交至:综合大楼1105室产教融合与实验实训中心,0791-83659867。
2.12月10日前,学校对产业教授申报者资格条件、业绩、师德师风、科研诚信等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省高校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
3.12月20日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和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对学校上报人选进行遴选、公示,对入选者颁发聘书。
4.12月30日前,学校与产业教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责。
六、其他事项
1.产业教授申报者须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与本通知要求诚信申报。
2.产业教授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对产业教授申报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作风和业绩材料进行把关。
3.产业教授申报者每人限申请1所高校。
4.申报过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关于2023年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附件2:《产业教授情况汇总表》
附件3:《江西省高校产业教授申报书》
附件4:《江西省高校产业教授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