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赣教发【2019】6号)《香港六和资料大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应科院资助字【2024】6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公示、学院复审等程序,拟确定33名本科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材料、致电或邮箱反映。另相关反映采取实名制,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未实名制的相关反映材料学院将不予受理。
吕老师:18702698400
黄老师:13879510544
宝石矿物资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黄彩礼
审核/吕亮亮